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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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0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具体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制订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并检查评估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社会抚养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制订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荷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荷塘区人民政府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科级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0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8.23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46.64元,上年结余4.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908.98万元,均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08.9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46万元,均是当年财政拨款,其中:公务接待费15.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8万元。

      三、支出预算908.9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86.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划生育服务站()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22.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计生局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