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经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结果。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对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9)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监督。
(10)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1)负责区内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77.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4.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2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7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8万元 (详见《2014年度区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4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审计事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详见《2014年度区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97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7.03万元。原因主要是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分项为:因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比预算减少5.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万元,比预算减少1.31万元。(详见《2014年度区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2014年荷塘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