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区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实行备案审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参与全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工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或者组织办理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6、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等人员法律知识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宣传和对外业务交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
7、承担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荷塘区法制办无二级机构,人员编制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度收入合计52.6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0.3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1万元。
2、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9万元,公用经费25.8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1.72万元,降低 28.18 %,原因为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58万元,降低 33.76 %,我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降低9.72%,我局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5、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5.8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事业单位补贴等支出。
6、2015年政府采购决算数为1.84万元,为货物类支出;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