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荷塘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荷塘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区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区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区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反腐倡廉及作风建设。
3、组织领导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情况,及时向区委汇报工作。
4、负责直属党总支、支部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协调地、指导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岗位活动。
6、加强对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调研工作。
7、按照有关规定,领导区直属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8、领导区直属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区直属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是正科级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现有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 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度收入合计64.3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5.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2万元。
2、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8万元,公用经费5.55万元);项目支出16.51万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2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出国(出境)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比2014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原因为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5、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5.55万元为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6、2015年政府采购决算数为3.73万元,为货物类支出;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