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机关事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荷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根据株荷政办发[2015]61号文件设立的荷塘区政府下属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驶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区机关大院后勤事务管理职能。
3、负责区直机关院内办公用房和会议室的安排及机关干部文娱活动室的管理。
4、负责区直机关门面出租管理。
5、负责区机关大院内水、电供应和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区机关大院的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食堂工作。
8、负责机关院内报刊征订收发。
9、负责干部职工上下班车接送管理工作。
10、承办区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2个:综合办公室和后勤服务股,无二级机构;事业编制8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 预算执行情况
1、 2015年度收入合计117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69.2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53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万元。
2、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6.51万元,);项目支出455.73万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决算数为3.67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16.5%,执行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1.8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8万元,降低9%;公务用车运行费1.8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降低7.5%。
5、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为936.51万元,主要为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等支出(包括政府机关大院运行经费)。
6、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23.55万元,为服务类支出;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