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绿化管理处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株荷编办[2009]11号、株荷编办[2011]16号文件规定,设立株洲市荷塘区绿化管理处,为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监察。
(二)负责本区道路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对本区临时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移栽、修剪)的审批。
(四)负责组织义务植树工作,对植树和绿化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协调。
(五)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和养护,建立相关档案。
(六)负责参与园区内新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监察工作。
(八)负责本区内园林式小区的申报工作。
(九)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区绿化管理处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监察股、养护股、工程股。
荷塘区绿化处现有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9人,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科)。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36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度本年收入1877.30万元,本年支出1877.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41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715.7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550.8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4.91万元;②项目支出587.69万元, 主要为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翠堤湾、新四路、2015年小游园建设、节日氛围营造等方面。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9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2.17万元,下降17.93%,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25万元,下降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92万元,下降15.67%。原因为我处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为164.91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数为147.17万元,其中:货物类决算数为147.17万元;公务用车均执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制度;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部门决算分析、改进措施: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决算重要性的认识,提前做好决算编审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决算编审工作。
2、严守财经纪律,把好原始凭证审核关。把好与财政对帐关,确保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帐簿数据一致性,提高数据质量。
3、加强对数据总结,科学合理利用决算数据。将预算的实施情况在决算中详细反映并充分利用决算数据来编制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