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荷塘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荷塘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9、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 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决定代理检查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 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
12、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内司工委、财经和预算工委员、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城环工委、联工委、农业和农村工委。
荷塘区人大常委会现有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编制1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434.5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35.6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9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94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39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44万元,公用经费169.5万元);②项目支出40万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2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9万元,降低2.19%,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83万元,降低2.71%,原因为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7万元,降低0.67%,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
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69.5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数为26.38万元,为货物类支出;公务用车均执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制度;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