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荷塘区审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株荷政办发〔2015〕54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经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3、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9、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监督。
10、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1、负责区内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12、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
13、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审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业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
所属事业单位1个: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区审计政局现有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2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 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度公共财政拨款153.94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本年收入155.94万元,本年支出156.67万元,收支结余-0.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5万元。
2、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7万元,(1)基本支出120.5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44万元);(2)项目支出34.1万元。
3、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84万元,比2014年减少 2.33 万元,下降45.07 %,其中:公务出国(出境)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比2014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17%;公务用车运行费2.38万元,比2014年减少2.31万元,下降49.25%。原因为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
5、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66.44万元。
6、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数为41.19万元,为服务类支出;公务用车执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制度;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