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信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荷塘区信访局是荷塘区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正科级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在信访工作中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逐级上访制度,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3、承担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任务,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部门、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负责信访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检查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机关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荷塘区信访局无二级机构,行政编制4人,领导职数为局长人,副局长2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0.9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82.55万,本年收支结余-1.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8万元。
2、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5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2.44万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97万元,比2014年减少0.38万元,下降8.7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3.97万元,比2014年减少0.38万元,下降8.74%。原因为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
5、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为92.4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6、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9万元,为货物类支出;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