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null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的录用、交流、轮换、奖惩、考核、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协调指导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工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和工资统计;协调督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退休人员的待遇落实;负责全区劳动关系调整、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的退休办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收缴和发放;指导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再就业指导、就业情况统计、协调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等就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托管;负责牵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

  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工资股、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劳动就业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服务局、退休管理办公室。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09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0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0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0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3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29.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2.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是指公正司法荷塘行经费2万元,人大代表听审、观摩活动经费2万元,综合执法检查经费2万元,案件督办经费2万元,规范性文件备案经费2万元,常委工作经费5万元,环保世纪行经费5万元,信访工作经费4万元,省、市、区代表工作经费6万元,预算监督与审查工作经费5万元,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经费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经费5万元,经济运行调研经费3万元,人民代表大会经费20万元,省、市立法调研区级配套工作经费4万元,乡镇办代表联络室工作经费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15万元,比上年减少1.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5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从车辆的油耗、维修等方面加强控制,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91.3万元,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7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株洲市荷塘区人社局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