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荷塘区政府办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株荷编发【1997】0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各项决定、部署和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4、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5、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6、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室、调研室、督查室(对外称荷塘区政府督查室)、机要和政务接待室、法制股(对外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金融工作股(对外称“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含区政府领导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5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收支概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度收入合计621.6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66.9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4.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46万元。
2、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66万元:①基本支出374.58万元,(其中:人员机构199.86万元,公用经费174.72万元)②项目支出178.08元。
3、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万元。
4、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174.72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均符合政府采购要求。
5、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8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3.12万元,下降21.16%,原因为我办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3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33.21%,我办严格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严令禁止消费高档烟酒,极大降低招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47万元,下降17.65%,我办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
6、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数为4.28万元,为货物类支出;无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