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配合市住建局对区内建筑业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全区乡村公共道路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辖区城镇绿化工作,对区辖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四)承担全区基础设施有关项目的建设任务;
(五)负责辖区城市公共道路、排水沟渠及附属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区管道路破占道施工的管理、审批;
(六)配合市房产局开展对辖区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审批及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下设三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村镇办。所属两个股级事业单位:区建筑安全办公室、区市政维护队
(八)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事业编制17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局机关预算单位。收入主要是公共预算及上年结转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9.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9.9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20.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9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49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9万元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2.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3.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的增加,工作力度加大,工作量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没有变化。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