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荷塘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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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荷塘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
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八)红十字会有权处分其接受的救助物资;在处分捐赠款物时,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九)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市荷塘区红十字会机关行政编制为4名。

  领导职数: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1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9.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5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9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5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88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55万元,同比减少56.3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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