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疾控中心2017年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疾控中心是区人民政府主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区疾控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常住及流动人口29.64万人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免疫规划、传染病、健康教育与促进、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村饮用水监测等工作任务。现有4个业务科室和1 个办公室,5个科室全额拨款。中心共有人员49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临聘人员13人,退休人员20人。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无二级预算单位 。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8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83.9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83.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45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350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标准从人平7200元/年提高到人平25000元/年。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2.7万元;培训费3.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23万元,同比减少5.5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范围。
(五)年初预算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