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建管办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建管办是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区城市规划、国土开发和环境保护重点目的研究和决策,综合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开展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项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办。
(三)负责全区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治违工作的考评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拆违、控违工作。
(四)配合全区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五)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下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
(十二)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数7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8.5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8.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1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迎检任务增加(卫生城市复检、文明城市复检)。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04万元,同比减少0.01%。减少的原因是: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