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绿化管理处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株荷编办[2009]11号、株荷编办[2011]16号文件规定,设立株洲市荷塘区绿化管理处,为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差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监察。
(二)负责本区道路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对本区临时占用绿地、树木砍伐(移栽、修剪)的审批。
(四)负责组织义务植树工作,对植树和绿化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协调。
(五)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和养护,建立相关档案。
(六)负责参与园区内新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监察工作。
(八)负责本区内园林式小区的申报工作。
(九)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下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监察股、养护股及工程股。
(七)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事业编制59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级部门,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机构。收入只有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部门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971.9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971.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1.9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71.9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91.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28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株园[2015]43号和株城绿发[2017]2号文件,为加强株洲市城区绿化养护与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绿化养护主次干道全面实行市场化养护,小街小巷逐步推行市场化养护。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9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同比减少0.81%。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