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1.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2.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中央、省、市和区委报送信息,反映国内外、省内外和市内外的有关动态。3.负责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4.负责区委文件和区委领导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5.研究、审核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各单位(部门)党组织向区委的请示和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领导审批;协助区委领导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6.负责区委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安排区委领导及区级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负责上级领导来区视察的有关服务协调工作。7.负责区委的值班联络和机要通讯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准确安全。8.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和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9.负责指导全区党委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10.负责区内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工作。11.完成区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办设5个内设机构:督查室、综合调研室、文秘档案室、机要室、废旧文件回收办公室。
人员编制情况:共有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9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6.9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26.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7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2.5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7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经费开支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32万元;培训费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53.15万元,同比减少79.74%。减少的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减少运行费用,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