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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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荷塘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荷塘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八)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九)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 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查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 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

  (十二)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十五)区人大常委会下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城环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委、教科文卫体工委、联工委。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机构。  

  (十六)人员编制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现有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0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5.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05.7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05.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8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45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0.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减少)4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经费开支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50万元;培训费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6.4万元,同比减少67.43%。减少的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减少运行费用,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荷塘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