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委统一战线部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统一战线部根据株荷编发〔2007〕1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发挥统一战线联系群众,协调关系,沟通思想,化解矛盾,保持稳定等作用。
2.负责联系辖区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
3.会同组织部门共同做好党外干部的了解、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业;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的有关工作。
5.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工作。
6.贯彻党的知识分子的政策,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7.负责开展统战工作的宣传信息传递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下设3个内设机构:对台办、民族宗教事务办、归侨侨眷联合会。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机构。
10.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4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25万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0.25万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0.25万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3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减少)4.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经费开支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65万元,同比减少54.17%。减少的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减少运行费用,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