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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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是区人民政府管理全区土地储备业务和资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以及保障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和健康运行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开发园区内工业用地,配套经营性用地和安居房工程用地的储备计划,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园区土地报批工作;

  (四)负责对园区内工业储备土地、配套的经营性用地和安居房工程用地的申报和收储,建立和管理园区储备土地信息库;

  (五)负责对园区需盘活的土地以及其他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收储;

  (六)在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授权下负责对园区内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和管理;

  (七)负责指导本区内各融资平台公司以储备土地进行融资贷款工作;

  (八)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运作及管理,负责土地开发成本的测算,监督储备土地出让后的出让金交财政专户,并优先偿还土储融资贷款;

  (九)负责组织开展储备土地的报批、出让等前期工作;

  (十)负责完成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交办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十一)下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业务股。

(十二)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市国土局委派;副主任2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1个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包括保障我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4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54.44为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1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6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有所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4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万元,同比减少8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荷塘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