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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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荷塘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文化、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建设“文化荷塘”步伐。

  (三)综合管理全区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种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基层文化事业建设。管理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负责全区文物的普查和保护利用。

  (五)负责对电游室进行审批、发证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和“扫黄打非”工作,管理全区“农家书屋”工程。对书报刊零售、打字复印社、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的审批、发证和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八)负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股、旅游管理办公室。

  (十)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直属二级机构文化馆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荷塘区文化馆直属管理事业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1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13.6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1.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6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47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具体安排用于公益电影放映、户户通惠民工程。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减少)30.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以及机关运行人均标准的提高。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4.3万元;培训费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7.09万元,同比减少87.9%。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车和公务接待减少。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文体旅局2017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