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荷塘区政府办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株荷编发【1997】0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各项决定、部署和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四)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五)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六)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下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室、调研室、督查室、机要和政务接待室、法制股、金融工作股。
(八)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23名(含区政府领导编制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5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公室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办公室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3.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3.0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33.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41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1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1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66万元,同比减少89%。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