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政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荷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株荷发〔2015〕17号)文件精神,调整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全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负责有关单位政务服务项目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协调进驻单位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三)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四)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七)负责对全区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报送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八)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外网、政务内网等网络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人民政府中心机房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社区自治家园平台等行政审批、社区管理电子网络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应用推广和管理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微博、微信)、区长信箱答复、交办、督办、反馈、统计、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包括受理、发布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进行答复等。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和协调督办室,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
(十六)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主要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4.7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4.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77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5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54.7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1.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8.7万元;培训费9.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72万元,同比减少4.79%,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压缩开支,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