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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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政协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政协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4月的政协株洲市东区委员会。19977月,株洲市行政区划调整,政协株洲市东区委员会更名为政协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荷塘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三)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内容和形式除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同的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四)区政协下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学联群团委员会。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机构。

  (五)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编制1名。提前退休人员3名,退休人员7名。包括县级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5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9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99.5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99.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5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2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经费开支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4.15万元,同比减少85.49%。减少的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减少运行费用,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荷塘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