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总工会是荷塘区人民政府主管的副处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二)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研究制定,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五)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六)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全区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包括新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协调党组织考核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会企事业。
(九)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下设XX个内设机构:XXX、XXX、XXX。
(十三)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XX编制XX名。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XX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工会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工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6.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2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2.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同比减少21.05%。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