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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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株荷政办发[2015]55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安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安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5、监督检查区安监局职责范围内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工作。

  6、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加强对辖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8、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工业园区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9、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股。

    13、人员编制情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9.7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9.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6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8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控运行经费。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2.2万元,同比减少50%。减少的原因是:安监局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五)年初预算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株洲市荷塘区安监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