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荷塘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根据株荷编发[2012]48号文件设立的荷塘区正科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是中共荷塘区委宣传部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荷塘区的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是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区各级文艺家协会。主要任务是:以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为中心,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的文艺方针政策,沟通党和政府同文艺工作者之间的民主协商及对话渠道,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多种活动,努力培养文艺人才,繁荣文艺创作;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组织各协会会员开展交流活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有关事宜。
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正式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4.8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4.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9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1.8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减少)35.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荷塘区文联是2016年新成立的单位。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0.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1.28万元,同比增加46.04%。增加的原因是:荷塘区文联是2016年5月新成立的机构,费用的发生主要是从2016年6月开始,2016年的三公经费只涵盖了半年的时间。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