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环卫处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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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4-0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环卫处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荷塘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荷塘区环卫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荷塘区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垃圾清运、全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清扫保洁等各项业务的考评及业务指导。
       (三)负责荷塘区内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设施维修、维护、值守、清扫、保洁等。

  (四)负责荷塘区环卫资产的建设、管理及设备设施的维修。

  (五)负责合泰地区道路、小区的清扫保洁。

  (六)负责荷塘区内单位、门店、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七)负责荷塘区内渣余土准运、倾倒发证和倾倒场地管理,以及门面装修、房屋建筑等基建垃圾处理费、渣余土卫生处理费的收取。

  (八)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下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工会劳资股、考评办、物业办、收费队、监察队。

  (十)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事业编制170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荷塘区环卫处属二级预算单位。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下级预算机构。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拨款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5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0.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50.7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550.7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50.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4.2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7.23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527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17.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电费的预算增加。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7.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株洲市荷塘区环卫处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