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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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4-0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荷塘区委宣传部是中国共产党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4、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区的对外宣传工作。

  6、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完成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网宣办、文明办

  (十二)人员编制情况:现有人员编制10个,其中,行政编4个,事业编5个,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1个。内设文明办、网宣办、办公室3个职能室(办)。归口管理区文联。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宣传部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8.1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8.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3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6.25万元。

  (四)“三公”及其他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4.47万元;培训费7.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07万元,同比减少66.74%。减少的原因是取消了公车,有效降低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宣传部表格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