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民主党派工商联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人员情况
荷塘区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联系并组好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团结、帮助、引导、服务的方针,带领广大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调查、研究并反映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关系,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
(三)负责联系和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搞好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
(四)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信息,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有利于全区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工作,促进全区社会全面发展;
(五)负责联络港澳台胞和外国侨胞中的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委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人才、融资、咨询、职称评审等服务;
(六)经区人民政府委托或批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委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节经济纠纷;
(七)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联合会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7.2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7.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9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按2.5万元/人核算。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8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减少2.56万元,同比减少89.5%。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