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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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发展农村经济的配套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检查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经营管理、蔬菜生产、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有关全区农村工作全局性的重大活动。

  (3)制定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经营管理、蔬菜生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区蔬菜生产的布局、计划安排和管理,保障市场供应;组织生产单位补充城市占用和人口发展增长所需要蔬菜生产种植面积及菜地改造。

  (5)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协调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帮助企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构;做好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对企业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6)认真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林业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涉农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经营管理、蔬菜生产、乡镇企业行使行政执法权。

  (7)认真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执法监督和技术服务等。

  (8)普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典型,提高全区农、林、畜牧水产、农机、经管、蔬菜、乡企的科技含量,为加速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9)协调和指导全区农村内部各经济利益关系的政策落实,加强村级财务、土地流转、农民减负管理,维护全区农村稳定。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反水利法律法规的案件,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作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

  (11)指导和管理好一镇、三办涉农部门的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农村工作局设5个内设机构,2个二级机构。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2人。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

  (一)综合股

  1、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统计综合材料与信息反馈,综合分析、预测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总结、推广农村先进典型,组织农村的综合调查和各类专题调查;负责本机关的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书归档;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后勤、安全保卫、卫生、上传下达、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人事、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2、负责全区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

  3、负责全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农村内部各经济利益关系的政策落实,指导研究村集体经营经济组织的财产、财务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评估、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土地延包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和统计资料汇总工作。

  (二)水利股

  负责拟定全区水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三)农业股

  1、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农业生产;负责对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签署意见,负责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地力和肥效监测;负责中、低产田改造,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负责落实省、市、区农业方面的实事工作;协助市农业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履行全区农业行政执法权,负责植物检疫,农资市场清理整顿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及信息反馈;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蔬菜生产的布局;蔬菜生产种植面积扩展、菜地改造以及占用审核;指导全区蔬菜生产技术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和设施的引进和推广;做好蔬菜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及信息服务工作;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及市场监管工作;做好统计报表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林业股

  指导全区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负责造林绿化的规划、设计,落实好年度造林任务,做好检查、验收;负责并监督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森林采伐审核,林地林权管理和林地开发利用,以及山林林权纠纷的调处;负责木材凭证运输、经营、加工管理;负责森林防火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森林植物、野生动物、珍稀树种保护管理,实施病虫测报、预防、防治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协助市林业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五)畜牧水产股

  负责全区畜牧水产生产发展规划,调整优化生产结构;负责畜禽水产品、商品基地建设;负责畜禽水产生产的防疫灭病工作,推广养殖业新技术、新品种,搞好兽医卫生监督和渔政工作;做好养殖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助市畜牧主管部门做好全区畜牧、渔政行政执法工作,保障畜牧水产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好畜牧统计报表和信息反馈工作。

  (六)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机、林业、牧医等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技术、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行使各项农业管理职能,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农业生产工作的指导,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负责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区农业生产、畜禽疾病防治、植树造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农业技术培训,重点加强经济作物栽培管理,畜禽疫病防治,机插秧工作的培训工作;向农户提供农业技术及信息服务,包括栽培管理、病虫防治、农机具维修、跨区作业、市场需求等一系列产销服务;依法加强本区有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主要加强对农资市场、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农机具市场、林木砍伐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区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

  按时按质完成好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落实土地承包政策,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搞好土地流转管理,同时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利益方面的各类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围绕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当好领导参谋;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经常开展农民负担执行情况的检查;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村务公开检查,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达到群众满意;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部分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财政收入总额为3715.2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财政收入总额增加2714.9万元,增加271.48%,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水利局财务并入增加1113.89万元,二是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资金增加1184.64万元,三是增加茶陵县对口帮扶资金支出416.37万元。

  本年度财政支出总额3725.2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对比,财政支出总额增加2730.12万元,增加274.3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区水利局账务并入,水利资金增加1140.15万元;二是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资金增加1198.6万元;三是增加了茶陵县对口帮扶资金支出391.37万元。

  二、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371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3.29万元,占总收入的94.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万元,占总收入的5.44%

  三、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72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6万元,占总支出的1.25%;科学技术支出35万元,占总支出的0.9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万元,占总支出的,4.78%;城乡社区支出7.5万元,占总支出的0.2%;农林水支出3434.39万元,占总支出的92.19%,其他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的0.64%

  四、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15.2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714.9万元,增加271.48%;年初结转和结余38.1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725.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30.12万元,增加274.34%;年末结转和结余28.18万元。

  五、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2.75万元,增加12.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水利局人员并入以及新调入8人;公用经费3180.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35.34万元,增加6935.06%主要原因是各项专项资金列入计算,其中水利资金支出增加962.15万元(机构改革,区水利局账务并入)、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198.6万元、其他农业资金增加283.9万元、林业资金增加299.32万元和茶陵县对口帮扶资金支出增加391.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79万元,占9.73%;商品服务支出3180.46万元,占90.27%。上级财政拨款资金2330.41万元,占66.14%;区级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192.84万元,占33.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25万元,比预算增加3192.44万元,增加965.04%。主要原因:一是上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转拨款增加2330.41万元,占增加数的68.65%其中水利资金838.15万元,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项目资金1198.6万元,其他农林水资金293.66万元;二是区级财政拨款支出1192.84万元,比预算增加862.03万元,占增加数的25.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1.48万元(原水利局并入以及新调入8),增加茶陵扶贫支出391.37万元(茶陵对口帮扶贫困村项目资金和帮扶队员补助等),水利项目资金124万元(水利血防工程4万元、防汛5万元、吴家冲排渍站运行维护5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00万元、水利规划10万元),其他林业资金255.18万元(2015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

  六、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79万元,占9.73%;商品服务支出3180.46万元,占90.27%。上级财政拨款资金2330.41万元,占66.14%;区级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192.84万元,占33.86%。

  七、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02万元,比公开的2016年部门预算数减少0.98万元,减少4.66%。分项为: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2万元,比预算减少0.98万元,减少8.17%,原因为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比上年度公开的决算数增加6.73万元,增加47.1%分项为: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2万元,比上年度决数增加3.73万元,增加51.16%,原因为原区水利局账务合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42.86%,原因是原区水利局账务合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国内公务接待286批次,接待2260人。

  八、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02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78万元,占88.12%,其他政府性基金24万元,占11.88%本年支出2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0.46万元,比2015 年增加3135.24 万元,增长6933.54%。主要原因是各项专项资金列入,水利资金增加962.15万元;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上级资金增加1198.6万元;茶陵县对口帮扶资金支出391.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机关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对招待费、公务用车、办公费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费用审核审批程序,将“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直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株洲市荷塘区农村工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