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null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荷塘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和同级别民办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

  4、编制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评估。

  5、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统筹安排、管理各类教育经费。负责捐资助学的管理。

  6、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负责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制订和实施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免,协同区其他部门负责教师录用。

  7、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安全工作、劳技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8、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本区终身教育体系,指导有关社团组织工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9、组织教育督导工作,提高办学质量。组织好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推广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办学效益。

  10、负责学校资产管理,规划校舍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11、负责做好区级以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情况:

  荷塘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荷塘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教育系统有独立核算单位26个,其中局机关1个,二级机构5个(教研室、装备站、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17所。在校学生总数27410人,中学生4622人,小学生22788人。

  荷塘区教育局现有编制1330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318名。


第二部分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详见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8表)

第三部分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6551.3万元,支出总计27083.1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69.97万元,增长2.99%,支出总计增加2731.56万元,增长11.21%。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65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225.0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98.7 %;上级补助收入156.6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0.59 %;事业收入159.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0.6 %;其他收入10.4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0.04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27083.17万元,其中:教育基本支出26972.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5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5%;其他支出9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225.05万元,比上年增加798.4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399.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77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399.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77万元,增长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399.38万元,基本支出26399.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763.23万元,支出决算2639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资;二是添置教育教学设备,其中基本支出26399.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

普通教育(款)

  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416.64万元,决算1149.47万元;

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14259.81万元,决算16163.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资;二是添置教育教学设备。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9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82.3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1%;商品和服务支出4203.40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4.20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其他资本性支出649.4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6.37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89.35万元,降低36.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2.85万元,比上年13.66万元减少0.81万元,降低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3.52万元,比上年75.69万元减少32.17万元,降低42.5%。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2.85万元,占2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52万元,占77.2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3.52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5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2016年荷塘区教育系统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59批次,11286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及省、市、区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详见《2016年度区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支出94.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体育设备添置维修和体育事业发展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普通教育经费。

  2016年度普通教育经费23912.34,与2015年相比,增加1431.41万元,增长6.37%,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增长。二是学校搬迁、撤并等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设备添置。

  2.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17]号)精神,2016年,我局纳入预算绩效考核的专项资金项目共计5个,合计资金 561万元。

  为确保我局每笔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教育改革及发展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建立了各项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各项目组织领导。针对教育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别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注重部门协调。各专项资金使用学校也成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每个具体项目的实施,由专门部门专人具体抓。局办公室、监审室、财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经常深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对工作不力,进度不快,落实不好的学校,切实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直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