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荷塘建管办是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株荷编发[2009]6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区城市规划、国土开发和环境保护重点目的研究和决策,综合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开展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各项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办。
3、负责全区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治违工作的考评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拆违、控违工作。
4、配合全区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5、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荷塘区建管办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二级机构治违大队(部门决算另行公开),此次决算公开未包括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合计163.65万元比2015年收入合计176.95万元减少13.3万元,同比下降7.51%。
2、本年支出合计164.42万元比2015年支出合计165.3万元减少0.88万元,同比下降0.5%。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16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5万元,占年度收入的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6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0万元占年度支出的34.42%、城乡社区支出107.82万元占年度支出65.5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63.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65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49万元减少11.84万元,同比下降6.74%;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5年减少0.46万元,同比下降100%。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6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64.42万元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3.84万元增加0.58万元,增长0.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6万元减少0.46万元,下降100%。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5年基本支出150.64万元增加13.78万元,增长9%。比2015年项目支出13.2万元减少13.2万元,下降10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164.4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42%;城乡社区支出107.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90.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30.5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3.6万元;
2016年年初预算101.54万元,人员经费84.78万元,公用经费16.76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164.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1.54万元增加62.88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事业单位补贴调整。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16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44.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10.1%,商品和服务3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18.6%;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26.52%。(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三公”决算数为3.03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6.97万元。严格遵守中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公务接待费。
2、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3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0.02万元, 严格遵守中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合计支出3.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
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共接待批次54次,共接待607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42万元,比2015 年增加0.58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作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管办主要承担治理违法建设、湘江保护和治理以及相关城市创建三大块工作。
1、严管严控,动真碰硬,狠抓治违控违工作
治违控违工作是助推我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有效保障,是区委、政府非常看重的一项工作,也是建管办着力主抓的中心工作。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分管领导的明确要求,着力建机制、抓队伍、重考评、强拆除,基本实现了违法建设年内“零增长”的目标要求,坚决遏制住了违法建设蔓延反弹势头。全年共计拆除新增违法建设55处,面积10238.44平方米。四是实行存量攻坚。根据株洲市“百万大拆违”行动要求,完成了辖区内的存量违法建设数据摸底调查工作,明确2017年拆除存量违法建设任务面积为35万平方米,目前正在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五是助推项目攻坚。全年共计拆除违法建设418处,总面积496776.96平方米,其中拆除项目内存量违法建设200处,总面积310657.26平方米,有力保证了南岳岭项目、上月塘片区棚改项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环线,职教城项目,水竹湖片区,太阳村储备地C、D、E地块,太阳村物流中心,美的城,外海玫瑰丽苑,金科大厦,金山工业园,新塘路3期以及中美医院等项目建设工作。六是实行强拆攻坚。全年共计组织三级行动3次,二级行动11次,清表5次,行政排危拆除10次,司法强拆2次,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增长的势头。
2、牵头抓总,压实责任,狠抓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
我办从三个方面发力,层层分解职责、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一是严格按照株洲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坚持“以奖促治、先治后奖、奖惩结合”的原则,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制定下发了《荷塘区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明确区建管办(湘江办)为考核牵头单位,明确区主要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梳理明确了职能单位职责清单、督办通报清单、落实不力黄牌警告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职责体系、问责体系。二是逐一对照市湘江办“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清单,梳理汇总了荷塘区“三年行动计划”15个主要项目,涉及水资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不达标水体整治等六个项目类型,涉及项目资金14.86亿元,提请区政府层面将各项目牵头、实施、配合责任主体逐一分解到分管区领导、区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三是提请区政府层面制定下发了《荷塘区2016年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分解表》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职责清单》。将洗水厂停产搬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白石港水利血防、工业集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四个重点项目的推进责任逐一分解至区环保分局、农村工作局、园区管委会等牵头实施单位,进一步梳理明确了环保分局、农村工作局、公安分局、各镇办等责任单位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职责,各责任单位也对照职责分工,对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专项落实子方案。
3、一是着力抓好区内5家洗水企业停产搬迁整治。由区建管办和环保分局牵头,相关办事处积极配合,对全能、鑫达、勤丰、天天、东湖等5家洗水企业抓紧督促整改, 5家企业均在市政府规定的10月31日前进入停产状态,其中1家已完成设备拆除,待芦淞区洗水工业园竣工投产后即可搬迁入园。攻坚克难,坚决拆除了新华东路水玻璃厂烟囱,得到市创建办的高度肯定。二是着力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完成了430铁路专用线提质改造区域3家养殖场所的关停,对城市建成区桂花办事处范围内3处生猪养殖场所进行了跟踪督办,督促其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关停。协同环保部门,关停了市委党校周边违法开设的添丰屠宰场,并对周边畜禽污染进行了有效整治。按照市创建办项目进度要求,完成了仙庾镇樟霞村生态绿心示范点建设,并对农村饮用水源、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项目开展了综合整治,完成了仙庾镇饮用水续建工程和白石港水利血防工程建设。三是着力协调推进荷塘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对园区管委会、金城基础设施公司严督严促,基本完成了嘉德工业园临时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和明照安置房小区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集中区工业废水和安置小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管网。四是着力加强监管考评力度,深入推进建宁港、白石港“两港”整治,对“两港”流域水面水体及堤坝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目前,白石港水面干净整洁,与红港路绿化带相映成景,已成为我区一道“风景线”;东西湖连接港已经启动港面清淤、雨污分流、箱涵铺设工程,污水管网直通龙泉污水处理厂,将彻底结束合泰、东湖地区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排建宁港的历史,得到省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4、同时,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长效管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及“公交都市”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其中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全年夺得区级考核三个“第一”,“公交都市”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区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