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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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0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是由区建管办主管的事业单位。根据株荷编[2009]0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区违章、违法建设的调查工作;   2、发现并制止辖区内的违章、违法建筑,控制其蔓延;3、负责组织全区违章、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设1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10人,领导职数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2016年原在编人数7人,异动1人,余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合计49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33万元、其他收入68.36万元。比2015年收入合计439.95万元增加59.74万元,增长13.58%

  2、本年支出合计451.06万元,其城乡社区支出451.06万元。比2015年支出合计439.95增加11.11万元,增长2.5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31.33万元占收入499.69万元的86.32%;其他收入68.36万元占收入的13.68%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城乡社区支出45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1.06万元,占支出的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31.3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409.95万元增加21.38万元。其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40万元比2015年收入409.95万元减少91.55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93万元比2015年收入0万元增加112.9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14.18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09.95万元增加4.23万元。其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5.26万元比2015年支出409.95万元减少104.69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2万元比2015年支出0万元增加108.92万元。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5年其本支出409.95万元减少104.69万元,减少25.5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305.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2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58.69万元占城乡社区支出的84.7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6.57万元占城乡社区支出的15.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85.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2万元;公用经费219.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6.64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3万元。

  2016年年初预算98.05万元:人员经费66.53万元,公用经费31.52万元。

  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305.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8.05万元增加207.21万元。增加原因:上级财政拨付的治违工作经费。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85.61万元:基本工资24.15万元、津贴补贴5.09万元、奖金1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8万元、生活补助8.40万元、医疗费5.46万元、住房公积金12.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公用经费219.65万元:办公费11.10万元、维修(护)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4.01万元、劳务费172.19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5万元、事业单位补贴13.00万元。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30.29万元比2016年度“三公”决算数总额8.74万元多21.55万元,占比71.45%严格遵守中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14万元,2016年度“三公”决算数总额8.74万元。严格遵守中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比2015年厉行节约减少7.4万元,减少45.8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合计: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1万元。

  公务执法车辆6台,摩托车23台。接待约100批次,约100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93万元,其基本支出108.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万元。支出科目为城乡社区支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18万元2015年支出409.95万元增加4.23万元,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 辆,摩托车23台。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大队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防控网络,确保管控到位。开展不间断、全方位、高频度的巡查,严防突击抢建行为的发生,对新增的违法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做到拆控并举、以控为主、以拆促控。全年拆违控违形势良好,取得好很好的成效。全区共拆除违法建设401处,总面积283706.96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25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其中拆除简易结构107处,面积46298.34平方米;砖混结构294处,面积237408.62平方米。在控违法建筑85处,面积102646.4平方米。

(一)完善机制建设

  我区坚持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负责人实行连带责任制,定期召开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重新细化规范《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内部考评办法》,明确考核细则,实现奖惩分明,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今年先后约谈和查处了3名队员。

(二)严格杜绝增量

  我区治违大队50余位工作人员,不断走访违建户家庭及征拆户家庭做工作,使得整治违法建设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于新增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各类形式的抢建现象被遏制,金山办事处、宋家桥多次出现抢搭抢建现象,一夜之间厂房、钢架棚平地而起,速度惊人。但我们的巡查队伍不会放过任何一处可能存在违法建设的角落。在宋家桥龙洲村发现有人利用原有房屋遮挡的便利条件,在其屋后兴建一处钢架棚,面积达525平方米,次日,组织队伍,租用大型吊车、汽瓶、割枪等专业设备及专业人员队该处进行了拆除。在金山办事处项目内,为非法获取征收款,连夜抢建700平方米的钢架棚,但被及时发现,并依法拆除。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拆除新增违法建设55处,面积10238.44平方米。

(三)加大违建拆除

  为确保年初下发的项目攻坚年活动顺利推进,我区治违大队抽调部分人员进驻重点项目,为项目保驾护航。在10月19日,拆除桂花办事处职教城内最后一处370.24平方米违法建设,使得该项目交地任务圆满完成;全程服务南岳岭项目,在保证该项目内无一新增的同时,并组织人员协助项目拆迁,保证拆迁现场的有序、安全。全年拆除项目内违法建设200处,面积310657.26平方米。强势推进了南岳岭项目,上月塘片区棚改项目,农批市场,北环线,桂花办事处职教城项目,水竹湖片区,太阳村储备地CDE地块,太阳村物流中心,美的城,外海玫瑰丽苑,金科大厦,金山工业园,新塘路3期,中美医院等项目建设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增长势头的同时,确保了各大项目有序推进。

(四)加强投诉处理

  我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载体,扩大拆违影响。株洲日报对我们的拆违行动报道11次,株洲法制频道报道7次。在全区范围内的主要路口段围墙上涂刷永久性宣传标语1000余处,悬挂横幅600余条。随着治违工作氛围逐渐浓郁,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抢建之初就收到投诉,并全部控制在地基状态,其中以金山办办事处最为明显。全年我区共接收并处理投诉70起,做到快速处置,及时回复,真正实现“马上就办”的精神。

(五)加大培训力度

  我区经常性召开全区治违队员思想动员会、工作部署会,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找准工作突破口,鼓舞士气。定期军训、定期会操,每周五全体队员进行常规军训。除每月组织队员定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外,并在12月8日邀请大队法律顾问深入讲解治违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能力,有效杜绝不文明执法现象。安排业务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并督促学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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