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承担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爱国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流动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街头流动执业和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在街头流动从事饮食和推销食品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辖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渣余土准运和消纳场地的管理。
(3)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督查。
(4)负责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市容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6)履行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
城管大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90人,实有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14人。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督查室、法规室、市容中队。
第二部分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473.74万元,支出1479.93万元;2015年收入1173.4万元,支出1187.01万元。2016年比上年收入增加300.34万元,支出增加292.92万元。
二、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项目:财政拨款1258.03万元,占总收入85.4%;其他收入187.92万元,占总收入12.8%;上级补助收入27.79万元,占总收入1.8%。
三、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2万元,占总支出1.1%;城乡社区支出1463.51万元,占总支出98.9%。
四、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58.03万元,支出1363.11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173.4万元,支出1187.01万元;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63万元,支出增加176.1万元。
五、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63.11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87.01万元,对比上年增加17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占比:工资福利436.94万元,占32%;商品和服务支出755.13万元,占5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02万元,占12%;其他资本性支出7.02万元,占0.5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63.11万元,年初预算605.95万元,增加757.16万元,增加的项目为增加协管员、城管监督员的工资及三金。
六、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占比:工资福利436.94万元,占32%;商品和服务支出755.13万元,占5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02万元,占12%;其他资本性支出7.02万元,占0.5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万元,占0.07%。
七、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26.29万元,年初预算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9万元,预算13万元,减少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预算15.5万元,减少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厉行节约对比预算数减少2.2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26.29万元,上年决算29.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9万元,上年决算13.38万元,减少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上年决算15.79万元,减少0.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厉行节约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42次,2310人。
八、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15万元,比2015 年减少14.87万元,降低1.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是强化宣传重引导,培养文明守法意识。印发宣传资料。深入门店商户发放《门店经营规范告知书》3000余份,向司机朋友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积极向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投稿,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2016年全年在日报、晚报上共发表稿件3篇,政府门户网投稿13篇;发动辖区内100余家门店在电子显示屏免费播放文明宣传语,日平均播出量约20次/条。
二是严格治理不放松,创建优美整洁市容。采取定点定岗和机动巡查的方式,延长管理时间,强化管理措施,对不听劝阻、屡次违章经营行为加强整治。共取缔占道经营3800余人次,规范店外经营2000余处,暂扣经营工具约100件;将渣土审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政务管理,实行“服务与管理”并重,通过前置审批、跟踪服务、源头管控、严管重罚等措施,较好地遏制了渣土违规运输和渣土滴洒漏污染现象;按照市容市貌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格取缔违规设置招牌、店牌,全力清除小广告,美化亮化市容环境。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横幅、标语300余条,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800余处,组织干部清洗“牛皮癣”、“小广告”10000余处,城市“脸面”焕然一新;定期对吉田、中南菜市场、六0一、荷叶塘、爱家湾、四三0等几个市容秩序较差的农贸市场进行治理,破解脏、乱、差问题。共引导摊担入市300余人次,拆除搭棚占道经营100余处,市场周边环境得到改善。
三是注重民生求进步,营造和谐舒适环境。注重校园环境治理常态化,采取定时巡视和流动检查的方式进行强力整治。共教育劝导流动经营小吃摊点400余处,查处占道经营水果摊200多个,有效地改善了校园周边环境,为学校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投入7.8万余元安装限行桩,从源头上预防了汽车乱停,非机动车停放线补划油漆3000余米;交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出行更加便捷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