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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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预算编制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三公等经费预算

三、名词解释

 

一、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荷塘区人民防空创立于1952年,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区建设相结合的规划;配合市人防办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拆除审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市人防办监督检查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四)组织制定城区防空袭方案并监督检查;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区人民防空袭斗争, 组织战时城市人口和重要物资疏散等。

    机构设置情况:核定行政编制人数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行政编制5人,退休人员3人。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预算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1.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从车辆的油耗、维修等方面加强控制,压缩开支,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人防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