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null

来源: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16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荷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有专项编制60名,2017年在编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18人,临聘人员51人。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55人,同比2016年55人相同, 2017年调出2人,新录人2人。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全院机关单位。

  2017年度我院收入总计2646.58万元,比上年增加360.36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和非税收入拨款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60.6万元;其他收入64.41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6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61.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及办案成本的增加。2017年年初结余9.4万元;2017年年末结余17.27万元。

  二、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院总收入264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2.17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7.56%;其他收入64.41万元,占全部收入的2.5%。

  三、单位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总支出2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7万元,占总支出的92.42%;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7.58%。

  四、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2582.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万元;收入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的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2582.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万元;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和案件数量增加,办案成本的增加。

  五、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2582.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221.6万元增加了360.6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以及案件数量增多办案成本的增加。比年初预算2275.35万元增加3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万元,公共安支出255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258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17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74%。基本支出2382.17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761.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17%;其他资本性支出102.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2582.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1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3.7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1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8.3万元,增加原因为退休人员调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3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23.7万元,减少原因为科目调剂;其他资本性支出102.0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2.04万元,增加原因为办公设备的购置和专用设置的购置;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5万元;增加原因为扶贫和社区建设支出;项目支出2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增加原因为科技法庭建设等支出。

  六、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基本支出2382.17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761.1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1.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1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0.62%;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3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2.46%;其他资本性支出102.04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2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69%。

  七、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三公"经费总支出61.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2万,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2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年初有执法执勤车辆10辆,11月财政上收处置一辆,年末实有车辆9辆;2017年我院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792人。

  八、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含法院业务费支出)2382.17万元,比2016年增加315.4 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案件数量增多,劳务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办案成本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6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5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7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与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造实力荷塘、活力荷塘、宜居荷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共受理各类案件6083件,同比上升31.41%;审(执)结5836件,同比上升34.73%;结案率95.94%,同比上升14.2%,居全省法院第五名,全市法院第一名;结案标的额5.7亿元,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53件,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执法状况考评名列全市法院第二,被评为株洲市文明单位,党组副书记蒋弘、执行局长舒睿、刑庭庭长谢振宁等10余名干警在省市立功授奖、获得各种荣誉。

  2017年我院财政预算收入为2275.35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582.17万元,差异率为13.48%;预算支出数为2275.35,决算支出为2582.17,差异率为13.48%。预算调整原因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财务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曾媛媛;联系电话22511012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荷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