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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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17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是由区建管办主管的事业单位。根据株荷编[2009]0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区违章、违法建设的调查工作;   2、发现并制止辖区内的违章、违法建筑,控制其蔓延;3、负责组织全区违章、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设1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10人,领导职数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2017年在编人数8人,余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总合计48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41万元、其他收入36.30万元。比2016年收入合计499.69万元减少11.98万元,减少2.4%。

  2、本年支出总合计48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7.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1万元。比2016年支出合计451.06万元增加36.54万元,增加8.1%。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487.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1.41万元占总收入的92.56%,其他收入36.30万元占总收入的7.44%。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487.6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占总支出的0.03%,城乡社区支出487.44万元占总支出的99.97%。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1.4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7.44万元增加3.97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51.4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47.44万元增加3.97万元。

  五、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1.25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增加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26万元增加145.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451.4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城乡社区支出45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96%。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1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100%。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65.05万元占城乡社区支出58.7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86.20万元占城乡社区支出41.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99.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24万元;公用经费252.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7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7.00万元。

  2017年年初预算96.58万元,人员经费65.58万元,公用经费31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451.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6.58万元增加354.83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调整、事业单位补贴调整。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199.14万元,占基本支出 44.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90万元占人员经费45.65%:基本工资36.21万元、奖金25.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绩效工资19.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24万元占人员经费54.35%:医疗费6.85万元、奖励金91.40万元、住房公积金9.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

  公用经费:252.27万元,占基本支出55.8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7万元占公用经费89.30%:办公费21.30万元、差旅费0.26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劳务费175.97万元、委托业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8.31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7.00万元占公用经费10.70%:事业单位补贴27.00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12万元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总额8.03万元多3.97万元,多49.4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 、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7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总额8.03万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 、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比2016年厉行节约减少开支0.71万元,减少8.4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

  公务执法车辆2台,执法摩托车23台。国内公务接待约89批次,国内公务接待约890人。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41万元,比2016年414.18万元增加37.23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执法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摩托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坚持控违巡查,新增违建有效遏制。我区治违工作在网格化巡查的基础上,细化了巡查标准,严格推行四级防控巡查制度,采取了"一看,二听,三辨别"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回头看抓重点等工作举措,要求治违队员不论严寒酷暑,一年365天,每天奔波在田间地头,繁华闹市,奋战在治违最前沿,做到了在全区范围内全方位,无死角巡查,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全年共发现新增违法建设93处,面积27606.08㎡,控违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违法建设露头就打的局面,极大的保证了违法建设零新增。

  (二)坚持依法行政,拆违工作取得成效。为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百万大拆违“”号召,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将拆除存量违法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采取了积极鼓励自拆,灵活开展助拆,和谐实施柔拆,依法进行强拆的四拆方案。每一次强制拆违行动严格按照“五个三”“一个一”行动要求,对整个案件的合法性、风险评估系数、难度系数、安全系数,行动步骤等实施细节进行详细的分析,再细化方案,责任到每个点、每个人,以确保强拆行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全年我区共组织拆违行动217次,其中一级行动197次、二级行动10次、三级行动8次、清表1次、腾房1次。共拆除违法建设637处,面积40.1377万平方米(拆除砖混470处,面积为35.1908万平方米;拆除简易结构167,面积为4.946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市考评办对我区下达25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坚持服务大局,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扎实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我区全年共实施征拆项目64个,区治违大队全力保障和服务重点项目的征拆和控违工作,安排精兵强将服务个重点项目,在项目启动后的前中后期全程介入,对项目内有违法建设或是为套取国家征地资金抢搭抢建的违法建设及时打击拆除,全年服务项目拆除违法建设297处,面积20.35万平方米,控制违法建设90处,面积约14.1万平方米。要素保障坚强有力,推进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四)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办全面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治违考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及各级领导督办、移交的各项工作。

  国土移交方面。全年接收土地违法占用移送案件29件,面积共达1169.5亩。太阳村、仙庾镇、新市村、天台村、桐梓坪村、亭子前村、明照村区域一些社会单位及个人违法占用林地133亩、农用地1019亩、建设用地17.5亩,用于私自建房、造塘、设立围墙、延伸道路;修建停车场、活牛交易市场、建简易游泳池;兴建厂房、农家乐等违法设施。我区治违大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程序,现已将违法建设全部拆除整治完毕。

  规划移交方面。我区治违大队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规划局移交案卷23起,拆除违建面积14602.92平方米,14处予以控制。

  特别督办方面。市长督办荷塘区金山办事处太阳村集草冲组(太阳E地块E13)违法占用集体土地1837.5平方米及荷塘区东环无线电七厂违法占用国有土地1953.52平方米两处重大违法建设,依照法律程序,两处违法建设均已依法拆除完毕;督办西子社区部分居民违法占用楼道公共区域建立防盗门,侵犯他人的公共利益案件,区治违大队专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该社区5栋1-12楼的违建防盗门全部拆除。

  市规划局重点督办全面排查燃气安全影患工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平安,2017年我区治违大队对市规划局交办的涉及安全隐患的燃气输送管线进行了全面集中地整治行动。现已将本区19处违法压占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全部整治完毕。及时消除了我区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坚持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节假日区治违大队、镇(办)、镇(办)治违中队、村(社区)四级治违巡查值班制度,有效遏制了部分违建户利用休息空挡时间搭建抢建的侥幸心理;实行区治违大队与镇办治违中队“双报备”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弥补的治违格局,让全区每一个区域都有人监管、有人负责,让违法建设无所遁形;建立“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巡查制度及强拆行动“五个三”和“一个一”制度;重新细化规范《荷塘区治理违法建设综合管理大队内部考评办法》,明确考核细则,实现奖惩分明,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治违大队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漆泰虹;联系电话:0731—28428483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部门治违大队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