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3.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各镇、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
4.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和拟定有关全区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
7.会同区委组织部和有关单位做好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各部门、各街道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的提名、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提出任免意见;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株洲市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区委领导的副处级行政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区政府领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三转”要求,2017年有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5个职能室,设4个派驻纪检组,分别派驻至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委政法委。
2.人员情况
2017年末财政供养人数为24人,其中在职21人,其中副处级3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4人,一般干部5人。退休3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数为367.46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数为523.4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156万元,增长了42.45%;2016年支出决算数367.46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523.46万元,主要是由于新成立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标,公用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523.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523.46万元,占比100%。
三、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523.4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46万元,占比100%。
四、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本年收入350.54万元,本年支出357.84万元,基本支出35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9.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8.81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本年收入523.4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23.46万元,①基本支出52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67万元);②项目支出0.18万元。
五、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2017年度支出523.46万元,上年度支出357.84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员经费,工资调标调资,因为新增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及人员调整,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523.27万元,占比99.96%,项目支出0.18万元,占比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决算数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6万元,决算数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85.17万元,人员经费增加,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8万元,2011199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0.24万元;决算数20136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8万元,为党建工作经费;决算数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万元。决算数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到位。
六、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52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9.6万元,占比72.54%,2017年度工资调标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3.67万元,占比27.46%。
七、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年初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决算与预算减少0.4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7年度同比减少1.08万元。原因本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上半年本单位车辆2台,公车改革后再取消1台,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5万元,控制在预算支出范围内。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全年累计公务接待45批次280人次。
八、关于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67万元,比2016 年增加14.86万元,增长11.54%。为新成立巡察机构、派驻纪检机构所需正常工作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执行,重大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申报。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荷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成兰 ;联系电话,0731-2842836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