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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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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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我院主要职责是: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进行查处;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自身办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依法对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对其中司法不公的生效裁定、判决等实行抗诉或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进行监督,办理监管场所的又犯罪案件和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是正科级政法机关,设有十二个(局)科室,在职人员50人,退休人员20人,书记员25名,工勤人员20人,外聘协警3人,车辆10台,属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7.63万元,本年收入1655.92万元,比上年增加80.2万元;本年支出1683.55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7.63万元,本年收入1655.92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1655.9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00%。

  三、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683.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9.2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3.4%;商品和服务支出538.97万元, 占全年支出的3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5.7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3.4%;其他资本性支出19.6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

  四、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拔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7.63万元,本年收入1655.92万元,比上年增加80.2万元。本年支出1683.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3万元。

  五、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55万元,年末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去年增加112.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计1657.5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4.9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7%;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其他资本性)支出476.0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9%;2、项目支出56.5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3、年末财政拔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一、基本支出: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899.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73.96万元,原因是司法体质改革后工资调整、绩效工资增加以及绩效考核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83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抚恤金等;2、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56.44万元, 比年初预算减少91.92万元,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其他资本性支出19.64万元,跟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对办公楼以及办公设备进行维修、更换;二、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6.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53万元,原因是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对办案工作区改造。

  六、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24.9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6.0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9%;项目支出56.5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

  七、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额33.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有所减少,公务接待相对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具体情况:1、因公出国(境)为0人次;2、公务用车现有数10辆(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249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3759人次。

  八、关于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院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55万元,比2016年增加138.53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司改工资调整以及办公楼以及办公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院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市、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部署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在2016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对我院14个(局)科室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将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2、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好2017年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市、区财政局要求,一是每个(局)科室至少确定一项部门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二是所有(局)科室都纳入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三是将纳入清单管理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下发了《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职责分工的通知》。我院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以效益的提高来缓解收支矛盾,以管理水平的提高来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尹华伟;联系电话,0731-28782211。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