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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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2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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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承担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爱国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流动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街头流动执业和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在街头流动从事饮食和推销食品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负责辖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渣余土准运和消纳场地的管理。

  (3)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督查。

  (4)负责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市容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6)履行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城管大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90人,实有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14人。内设机构四个,办公室、督查室、法规室、市容中队。

  第二部分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城管大队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473.74万元,支出1479.93万元;2017年收入1720.44万元,支出1689.21万元。2017年比上年收入增加246.7万元,支出增加209.28万元。

  二、关于区城管大队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项目:财政拨款1578.47万元,占总收入91.75%;上级补助收入119.39万元,占总收入6.94%;其他收入22.59万元,占总收入1.31%。

  三、关于区城管大队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1万元,占总支出1.15%;城乡社区支出1669.69万元,占总支出98.85%。

  四、关于区城管大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58.03万元,支出1363.1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578.47万元,支出1578.47万元;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0.44万元,支出增加215.36万元。

  五、关于区城管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63.1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78.47万元,对比上年增加215.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占比:工资福利523.8万元,占33.18%;商品和服务支出834.23万元,占52.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03万元,占13.56%;其他资本性支出1.4万元,占0.0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万元,占0.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578.47万元,年初预算799.21万元,增加779.26万元,增加的项目主要是增加协管员、城管监督员的工资和五险;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六、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占比:工资福利523.8万元,占33.18%;商品和服务支出834.23万元,占52.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03万元,占13.56%;其他资本性支出1.4万元,占0.08%;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万元,占0.33%。

  七、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18.48万元,年初预算24.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万元,预算11.3万元,减少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8万元,预算12.85万元,减少0.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厉行节约对比预算数减少5.6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18.48万元,上年决算26.2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万元,上年决算11.39万元,减少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8万元,上年决算14.9万元,减少2.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因厉行节约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8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无。受机关事务局委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12次,人数国内公务接待1450人。

  八、关于荷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6.54万元,比2016年879.96万元增加56.58万元,比重为6.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138.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不断优化城区市容环境,大队着重抓好“门前三包”、 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人行道违章停车整治等工作,城区面貌日益提升,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集中整治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共出动队员1000余人次,清理整治露天烧烤摊店222处,辖区内55家烧烤店全部改用环保烧烤炉,实现达标排放。城区夜间市容环境得到极大改观,露天烧烤污染空气和扰民现象明显减少。

  二是重点开展合泰涵洞早市整治工作。每天凌晨3点至7点,安排队员对我区78家早市经营户进行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引导他们进入正规市场经营。

  三是加强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按照市容管理要求,对辖区29条主次干道违规设置的宣传牌进行了清理整治,共拆除占道占绿宣传牌638余块(包括大型广告牌38块)、户外高空广告100余块,城市“脸面”焕然一新。

  四是治理人行道违章停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组织队员补划停车位2000余米,悬挂禁停标志80余处,增设限行桩180个,出动人员2000人次、车辆260台次,教育劝违停车辆1300台,实施行政处罚1万余起。

  五是全力做好迎接国卫复审工作。坚持点线面结合,立体化整治原则,突出对广场、汽车站、中南蔬菜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加大对渣土运输和扬尘治理的监管力度,在抓好源头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整治扬尘污染,实现辖区内30多个工地物料覆盖、洗车平台建设、施工便道硬化、工地围挡、降尘降噪覆盖率均达100%。

  六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从内容和功能上完善升级株洲荷塘城管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为市民提供政策信息查阅、投诉举报等服务。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密切与群众的沟通互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全年累计被《中国建设报》《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湖南经视》《株洲电视台法制频道》等各级各类媒体报道达120余次,一个个先进典型事迹得到充分发掘与传播。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唐健姣;联系电话,2842843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城管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