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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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第一部分  荷塘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称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和同级别民办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

4、编制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评估。

5、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统筹安排、管理各类教育经费。负责捐资助学的管理。

6、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负责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制订和实施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免,协同区其他部门负责教师录用。

7、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安全工作、劳技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8、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本区终身教育体系,指导有关社团组织工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9、组织教育督导工作,提高办学质量。组织好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推广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办学效益。

10、负责学校资产管理,规划校舍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11、负责做好区级以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情况:

荷塘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荷塘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教育系统有独立核算单位26个,其中局机关1个,二级机构5个(教研室、装备站、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17所。在校学生总数28000人,中学生5378人,小学生22622人。

荷塘区教育局现有编制139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382名。

 

第二部分  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4966.49万元,支出总计33662.3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15.19万元,增长31.7%,支出总计增加6579.17万元,增长24.3%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496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934.4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4.2 %;上级补助收入1733.3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事业收入273.8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0.73%;其他收入24.8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7%。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33662.34万元,其中:教育基本支出33485.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4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其他支出13.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34.48万元,比上年增加6709.4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700.4万元,比上年增加5301.02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700.4万元,比上年增加5301.02万元,增长2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700.4万元,其中:教育基本支出31537.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4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74.56万元,支出决算317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资;二是添置教育教学设备,教育基本支出31537.4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48%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14.8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45%;商品和服务支出3106.78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64.5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5%;其他资本性支出480.32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107万元,降低5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5.4万元,比上年12.85万元减少7.45万元,降低5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2万元,比上年43.52万元减少1.52万元,降低3.49%。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按区政府要求将单位固定公务用车交上级部门统一管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5.4万元,占1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88.6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接待。2017年荷塘区教育系统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77批次,11279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及省、市、区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详见《2017年度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荷塘区教育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支出13.5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体育设备添置维修和体育事业发展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21万元,增长(降低)8.87%。主要原因是:各学校增加保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17]号)精神,2017年,我局纳入预算绩效考核的专项资金项目共计17个,合计资金839.5万元。

为确保我局每笔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教育改革及发展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建立了各项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各项目组织领导。针对教育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别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注重部门协调。各专项资金使用学校也成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每个具体项目的实施,由专门部门专人具体抓。局办公室、监审室、财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经常深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对工作不力,进度不快,落实不好的学校,切实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普通教育经费。

2017年度普通教育经费27673.4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761.13万元,增长15.72%,增长的原因一是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增长。二是学校搬迁、撤并等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设备添置。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邱德连 ;联系电话,0731-28477187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教育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