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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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局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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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荷塘区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荷塘区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荷塘区审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株荷政办发〔2015〕54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经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3)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9)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监督。

  (10)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1)负责区内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12)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

  (13)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审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业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

  区审计局核定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3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27.84万元、支出227.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92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10.23万元,减少4.30%支出比上年增加16.19万元,增长7.65%。

  二、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27.8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226.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2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79万元,占总收入的0.35%;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0.93万元,占总收入的0.4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4%。

  三、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22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4万元,占总支出的97.37%;项目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2.63%。

  四、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27.84万元、支出227.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92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10.23万元,减少4.30%支出比上年增加16.19万元,增长7.65%。

  五、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84万元,比上年211.64万元增加16.19万元,增长7.6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基本支出221.84万元。其中:审计事务支出22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1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

  项目支出均为审计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聘请造价工程师等方面支出。

  2、人员经费支出128.6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56.44%。其中:工资福利费支出110.2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8.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06%。

  公用经费支出99.24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费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43.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122.85万元,实际拨款227.84万元,增加104.99万元,增加85.46%。增加的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50.29万元用于人员增加及工资和养老制度改革补差、增补绩效奖金等;审计业务支出增加19.33万元,用于临时交办审计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增加35.37万元,用于增加委托审计项目经费。

  六、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21.84万元。其中:审计事务支出22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1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

  七、关于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46万元,年初预算2万元,比预算数少1.54万元。与上年支出2.17万元减少1.7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46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未0,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95人)。同比去年减少1.71万元,降低78.80%。我局落实公车改革制度,公车上缴,2017年不再发生公务车购置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同时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荷塘区审计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24万元,比2016年减少39.97 万元,降低3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合理开支,将项目开支做为项目支出单列,上年度全部作为机关运费经费列支;另一方面完善账务处理,上年度公积金、社保等人员支出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按正确处理方面列入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市审计局超额完成了2017年初市审计局,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审计任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我局坚持以完善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标准统一,严格预算总指标控制;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不踩红线,为领导做好参谋,把好钱袋子;运用计算机审计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加强审计业务学习提升审计质量,同时厉行节约,有效地控制了审计经费开支。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廖敏;联系电话,2842842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