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配合财政各部门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监督单位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的执行;
3、监控财政资金的支付过程;
4、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支出总账及分类账目的管理系统;
5、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和支付工作,提供预算执行信息;
6、负责财政支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无纳入预算管理的二级机构。人员编制数为12人,在职人数为9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50.39万元,比上年144.44万元增加5.95万元,增长4.12%;本年度总支出138.94万元,比上年115.83万元增加23.11万元,增长19.95%。
二、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13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3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73万元,占总支出的99.85%;其他支出0.21万元,占总支出的0.15%;
四、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8.73万元,比上年132.79万元增加 5.94万元,增长4.4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38.73万元,比上年115.83万元增加22.90万元,增长19.77%。
五、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8.73万元,上年115.83万元,增加22.90万元,增长19.7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38.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61万元增加34.12万元,增长32.6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 138.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61万元增加34.12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预算调整安排的支出,其预算调整追加的主要项目是单位人员增加、调资和网络服务费劳务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38.73万元,占本年支出138.94万元的99.8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4.21万元,占基本支出138.73万元的67.91%;商品和服务支出2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6%;其他资本性支出3.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
七、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22万元,与年初预算3.22万元持平,比上年4.74万元减少1.52万元,减少32.1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比上年3.45万元减少1.20万元,减少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比上年1.29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少25.0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22万元,其中:1、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接待30批次,公务接待人数241人);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辆。
八、关于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1万元,比2016年17.78万增加10.43万元,增长58.66%。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厉行节约,依法依规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年度部门决算。组织会计继续教育培训900人次,提升全区会计人员水平;组织财政支农政策培训200人次,确保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基层,保障基层农民的权益;组织实施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确保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区预算单位、重点项目资金流动150亿元,实现理财收入399万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执行政府采购、财政评审等相关财政法规,规范财政各项管理工作。实施财政监督、配合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村级财务管理、“小金库”“三公经费”检查等,事后监督各项财政财务支出。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荷塘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盛菲;联系电话:28428409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