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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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株洲市荷塘区残联人联合会是区人民政府区直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

  (七)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十)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4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全额拨款1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6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74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1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5.2万元,同比减少64.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压缩开支,同时公车改革也有效降低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荷塘区残联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