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人员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株洲市荷塘区委员会是株洲市荷塘区组成部门。根据株荷办字〔2002〕15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知道全区青联组织、学联组织和少年先锋队工作;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区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活动阵地等事务进行规划和指导。
3.关心青少年的利益,代表和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全区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了解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区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提出相应对策。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青少年喜欢的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动员、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7.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团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和团的干部的培训教育;协助党组织培养、管理、选拔团的干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输送优秀青年和优秀团员。
8.树立典型,培养人才,积极宣传我区各条战线涌现的青少年模范人物和先进青少年集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人员编制情况:我单位设行政编制为2名。领导职数: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4.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青少年工作力度。
(四)“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减少1.5万元,同比减少85.7%。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年初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