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区人民政府区直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名。领导职数: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实有人数6名。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5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1.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35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3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5.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5.97万元、津贴补贴16.94万元、奖金17.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14.18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残疾人康复专项 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康复训练残疾儿童,减轻残疾程度;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让更多残疾人享受辅助器具服务。
(2)残疾人就业和扶贫专项 140 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提高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水平,完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保障机制;保障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扶持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3)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28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全区基层组织建设、稳定专职委员队伍,规范管理核发残疾人证,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艺术生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加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选拔培育残疾人运动员,全面提升残疾人参与体育事业的活跃度。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51.31万元,比上年减少12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4.1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4.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包含:货物类1.7万元、服务类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0 平方米;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5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5.31万元,项目支出 2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25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2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市级专项资金。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