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荷塘区政府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2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荷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以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名义统一执法,依法统一行使本级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辖区内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行政处罚工作。

五)负责辖区户外招(店)牌、指示牌设置及沿街门店商业文化活动占道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城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十一)负责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构)筑物治理方面的工作。

(十二)负责《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市城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规定的其他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政府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0人,实有人数44人。内设科室6室7中队,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室、纪检监察室、督查室、法规室、安全生产室、月茨中队、金桂中队、宋家桥中队、机动中队、市政环卫中队、治违一中队、治违二中队。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69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0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89.0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6.37万元、津贴补贴122.29万元、奖金13.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69.16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治违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制服更换。

2)治违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拆除行动中雇佣民工。

3)治违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拆除行动中租用大型设备。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698.01万元,比上年减少4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城管大队与原治违大队撤销,新组建荷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未将罚没收入拨款纳入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69.1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89.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将罚没收入拨款纳入预算。开支缺口做预算追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包含:办公耗材3.05万元、工作制服5万元、专用材料5万元、租赁2万元、劳务费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

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01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且2021年无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5万元,主要包括每月组织骨干队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执法平台规范操作等业务培训。人数在20-30人之间。

(七)其他事项。如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三公”经费,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28、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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