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大中修和专项维修、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环卫设施建设和维护、执法装备保障的城市管理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负责区直有关部门、街道(镇)、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工作。
(4)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并组织实施辖区联合执法行动。
(5)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户外招(店)牌、指示牌设置及沿街门店商业文化活动占道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构)筑物治理方面的全部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辖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消纳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的园林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承担区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辖区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队容风纪、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12)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13)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4)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行政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数9名;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职人数6名;退休人员5名。
下属二级机构5个,分别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区园林绿化中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本级(含区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4851.0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51.01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851.0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1.016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46.0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59万元、津贴补贴40.39万元、奖金41.8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6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7万元、公用经费33.21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6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环卫市场化作业专项4485万元。主要用于主次干道清扫保洁。
(2)社区基础设施改造专项8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市政设施改造。
(3)龙州垃圾场污水项目运营及农赔费改造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场设施运转、维护、维修、翻新和更换工作,日常保洁以及垃圾场周边两个小组的农赔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851.0161万元,比上年增加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新增了市场化清扫保洁费用、龙州垃圾场管理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33.2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4.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24万元。包含:办公耗材3万元、工作制服0.5万元、复印机2万元、办公家具0.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51.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161万元,项目支出460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且2021年无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垃圾分类相关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人数5人次)。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购买服务、“三公”经费,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28、29表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