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辖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承担辖区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牵头组织拟定辖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辖区公路、水路、民航、铁路专用线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邮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邮政、物流业发展中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公路两侧新建村镇、开发区等规划管理。
(三)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论证、项目申报和权限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负责交通运输项目库建设,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绩效监督,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行政管理。
(四)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商事市场管理,按权限承担辖区交通运输商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指导辖区综合交通运输和城乡客运、货运、物流业发展,监督管理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公共交通、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等,组织协调辖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五)负责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监督指导道路运输和相关服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客运站场、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或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辖区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与新技术推广,指导辖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辖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辖区综合交通运输统计,监测分析交通运输通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信息,承担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信息采集,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七)负责修订或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水运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保障农村公路通畅。
(八)配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强化交通运输服务事中事后监管。
(九)承担交通战备工作;承担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等垂直管理单位涉及地方的协调工作;承担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区交通运输局属于正科级单位,内设处室 1 个,所属事业单位 1 个。内设处室是: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是: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5人,实有人数 5 人。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级机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8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2.8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6.29万元、津贴补贴12.95万元、奖金14.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31万元、住房公积金5.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万元、公用经费11.49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专项140万元。主要用于 “四好农村公路“建设。
(2)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3)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货物运输秩序。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52.89万元,比上年增加24.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4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年度调标。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包含:
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4万元、其他家具用具3万元、其他货物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2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9万元,项目支出 1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2020年持平。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所以公开附件的表10、表11、表19、表20、表21、表22、表23、表24、表28、表29均为空。
本单位无单独的门户网站,统一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